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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数字货币的机遇及挑战

小葱APP 2019年12月12日 09: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注:原标题为《数字货币的机遇以及自身和外部的挑战》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丽平,本文是在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主办的博智宏观论坛第四十四次月度例会上的演讲。

我主要谈三个方面:一是数字货币的机遇,供需两侧都支撑着数字货币时代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终将来临。二是数字货币的挑战,包括自身挑战和外部挑战。三是对数字货币未来发展四点不成熟的意见。

数字货币的机遇

数字货币最大的机遇来源于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在此我提请大家注意最近的两条信息。第一个是10月8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成立了加密货币基金会,主要任务是负责接受加密货币的捐款。第二个是11月16日,金砖五国考虑开发仅用于五国之内贸易交易支付清算的加密使用。由此可见,数字货币的身影已经不再局限于私人部门,开始出现在国际组织、国家间合作的舞台上。

当前,在供给侧和需求侧都具备推进数字货币时代来临的支撑因素。供给侧方面,技术的快速且不断的进步是数字货币发展的动力源泉。我在调研中深刻感受到,像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往往凝集了一群具有乌托邦情结的技术精英,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实现去中心化、普惠性以及高效性,在技术的进步和迭代上干劲十足。需求侧方面,G7工作组关于稳定币的报告中曾提出,世界上仍存在大量没有获得银行和金融服务的人,稳定币推行将有助于这些人能够接入账户体系,享受金融服务,由此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这只是其中的一个需求,随着现实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数字货币的需求也会越来越丰富。总之,需求和供给是相互作用的,有些时候供给创造了需求,有时需求又会带动供给,最终推动的是整个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进程。

数字货币的挑战

关于挑战,我想分内部挑战和外部挑战两大方面谈。

内部挑战:首先,数字货币在概念层面的挑战。一是,数字货币目前缺乏规范化定义。何为数字货币?恐怕尚无统一的概念。当国外讨论数字货币或者央行发行有Token范式的数字货币时,通常赋予它的是加密货币的概念。澳大利亚税务局的一篇文章中,把加密货币定义为一种数字资产,通过加密技术附加单元的生成并验证区块链上的交易,这里强调了加密和区块链两个概念。瑞士监管部门FINMA在ICO监管指引中将token分为了:支付、功能和资产三类,其中支付token是指现在或未来意在作为获取商品/服务的支付手段,或货币/价值转移的手段,功能token是指意在提供数字化地获取基于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应用或服务,资产token是对发行人的债权或股权。二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定义也不很明确。到底什么是法定数字货币?是央行主导的货币电子化和数字化就叫做法定数字货币?还是只有Token范式的数字化才能算法定数字货币?抑或是未来私人部门发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加密货币通过国家授权担负部分法定货币职能的也可以被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在此我们无法定论,这也是数字货币自身定义上的另一个难题。第三个问题,稳定币未必稳定。稳定币强调与资产池相关联且具有稳定价值。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把稳定币分为与货币、大宗商品、不动产以及证券相关联的四类。但是问题在于能不能稳得住?现实中在极大的外部冲击下,货币的稳定机制通常会面临巨大挑战,情况严重时会爆发货币危机。

其次,在发行主体层面也存在难题。其中之一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数字货币的发行主体到底是央行更好还是私人部门更好?我认为从应用性上来看,央行发行更好。主要由于数字货币发行还要受到货币监管的制衡,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将天然可以得到监管的认可,因此也将会有更广泛的应用领域。不过,私人部门作为发行主体也有他的优势,该优势主要体现在创新性上。

另外数字货币在技术层面,技术多样,发展路径多变等特征都存在挑战。由于技术的路径错综复杂,随着不断的发展迭代,技术的路径会不断的分出枝杈,技术的错综程度不断叠加,枝杈之间的从属关系越来越混乱,至于哪一步是最初的主枝目前来看都没有统一的答案。另外,技术的路径远比不断分杈更加多变。实践中,新技术如果在应用上遇到了瓶颈,则会转弯走向另一个方向。

外部挑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管,二是基础设施。当前关于数字货币风险的担忧集中在数据隐私、消费者保护,洗钱、反恐融资,链上治理,支付体系安全、效率和完整,网络安全和操作弹性,市场完整性,税收,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国际货币体系,公平竞争等诸多方面。对此,众多经济体的货币当局加强了对数字货币监管。数字货币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通信条件、数据基础、信用环境、法制环境。这里我想重点谈谈通信和数据问题。

调研结果发现,目前与数字货币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块链技术在通信条件上面临着一些限制。其中之一就是随着节点增多算力不够的问题,即使现在有了5G,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作用仍有待实践。数据基础方面,原始数据的真实性、数据隐私保护等问题需要重点解决。区块链能解决链上数据的真实问题,但是原始数据的真实是无法通过区块链解决的,因此基础数据的质量十分重要。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提升数据获得便利性的同时一定要建立强有力的数据隐私保护机制,避免数据滥用。

最后,对数字货币未来发展我在此提出四个不成熟的意见。首先,当前数字货币的挑战很大程度上源于面临的不确定性太多,需要在试验性实践中寻找答案。其次,非法定与法定数字货币在功能上应有所区别,不应该是替代或者对立的关系,可以同时存在。第三,对于大国而言,法定数字货币可谓牵一发动全身,积极认真研究论证非常重要,推进需要极其慎重。第四,要重视在限定范围内非法定数字货币实践的重要性。

就像Libra,其实我并不看重其细致的技术问题,看重的是它可能在国际上对相关规则和标准的引领作用。对此,能否允许具有资质的机构和企业尝试发行运用不圈钱、不出圈、有实际应用、有稳定机制的非法定数字货币,探索具有引领数字货币发展与应用的规则和标准。目前国际上已有2000多种非法定加密货币或资产,相信只有我们自己实际尝试才能更好把握国际上数字货币技术的规则和标准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