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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大报告建议,应促进数字货币试点,研究发行可行性

南方都市报 2019年11月06日 06:50

全球数字货币迅速发展监管面临新挑战,人民银行早在深圳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市人大今日公布的有关推动前海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调研报告认为,深圳有必要对数字货币进行深入研究,并促进数字货币的试点,研究数字货币发行的可行性和主要内容。

深圳及前海要鼓励外资银行网点建设

深圳市人大今日公布《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前海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报告》。报告提到,产业发展既需要市场力量的释放,需要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更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在前海发展过程中,需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的作用,发挥内地和香港两个积极性的同时,通过适当的产业立法促进以引导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产业的迅速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在前海“一条例两办法”的框架下,前海需要建立及健全一系列的配套制度,结合具体产业与经济领域,推出系统化、细致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现代制度体系。

比如,对促进深圳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立法建议是深圳及前海要鼓励外资银行网点建设。对于外资银行目前尚不能经营的部分业务继续放开,如发行金融债券。

有必要对数字货币进行深入研究

另外,全球数字货币迅速发展,各地监管皆面临新挑战。自“比特币”出现后,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与其一起进入了全球金融界与理论界视野,此后,类“比特币”已超百种之多,包括脸书所发布的Libra。与数字货币不断衍生相比,数字货币的法律规制面临不少挑战。目前,香港金融科技促进办公室对数字货币进行了探索,多间银行正在积极探讨由央行发行数码货币、其衍生的一连串相关问题。

报告认为,深圳应加强数字货币研究与应用。早在2017年,人民银行在深圳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同时,《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

为更好适应未来可能的变化,报告认为深圳有必要对数字货币进行深入研究,并促进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建议研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数字货币促进条例》或前海自贸区规范性文件,从数字货币的定义内涵、数字货币的发展目标、数字货币的监管机构、数字货币的发行体系与技术路线、数字货币的运营体系、数字货币兑换机制、数字货币的保存和使用、数字货币与货币协调运行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研究数字货币发行的可行性和主要内容。

本文来源于“南方都市报”。